案由:关于在城区重要路段实行临时泊车位收费的建议
提案人:熊静松、胡罡、杨庆苗委员
办理情况:
各位委员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的第49号提案,我局已经收悉,感谢长期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近年来,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,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,城区道路、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,划定的临时停车场和停车泊位数量有限,难以满足实际需要,且部分居民将车辆长期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上,导致城区内停车难,这一问题同时也困扰着管理部门。
针对这一问题,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,连续多年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,切实加以解决。
一是大力开展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整治,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《关于印发宿松县城区范围内实行联勤联动管理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松政办秘﹝2018﹞62号),推进落实公安城管联勤联动执法机制,新设立5座公安城管联勤岗亭,定人定岗定责加强秩序监管,重点加强城区主要道路、校园周边、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整治、巡查与管理。据不完全统计,2019年我局与交警联勤纠正乱停放车辆21432台,强制拖离车辆931台次(其中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僵尸车56台次),已处罚809台次,查处乱停放车辆611台次。通过整治,城区车辆停放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。
二是大力开展城区违建棚亭的整治,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《关于印发整治城区违建棚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办〔2019〕75号),对城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通行的违建棚亭实施拆除,累计拆除城区违建棚亭400余户,面积13000余平方米。对拆除后的黎河周边和北门街道路、人行道进行了扩宽改造。通过整治,黎河市场周边、北门街行车难、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三是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,围绕闲置空地、企事业单位老旧办公用楼以及新开发小区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,规划部门把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公共停车场作为前置条件,例如老城区内世纪华联(原百货大楼)、和顺松兹府等开发项目,均配套建设地下两层停车场,现项目正在建设,待建设完成后将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的问题。
四是规划建设智能城市停车管理系统,依托智慧城市建设,优化道路交通环境,打造建设智能城市停车管理系统,缓解城区“停车乱、停车难”的问题。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,将人民路198号、199号(宿松县税务局原办公大楼)和人民路91、92号(原宿松县卫健委、原妇幼保健院级县医院部分地块)两处用地作为公共停车场项目用地。我局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,积极开展相关工作,近期我局就卫生地块公示后,组织了座谈听证会。目前已完成组价预算等前期工作,拟于12月底挂网招标,2021年1月动工建设。建成后将大大缓解城区停车问题。
另外提案中提出收费问题,我局将与交警、住建、自然资源和规划、物价等部门进一步调研会商,待充分论证后,联合相关部门形成方案后报县委县政府批准。
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第49号提案的答复,如果您对答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和建议,请直接和我们联系,联系方式:0556-7824385。
宿松县城市管理局
2020年12月23日
承办人:刘勇
承办人手机号码:18009666060
抄报:县政协提案委
抄送:熊静松、胡罡、杨庆苗委员
联系电话:7824385 宿松县城管局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