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编号: | 20210829001 |
---|---|
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
信件标题: | 他人在我们屋顶违建违章建筑 |
来信时间: | 2021-08-29 10:15:58 |
承办单位: | 县城市管理局 |
---|---|
办理时间: | 2021-08-31 20:07:52 |
回复内容: |
尊敬的市民: 您好! 2021年8月29日县委书记信箱留言已收悉,留言反映的问题,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,现回复如下: 留言中反映的龙溪山庄小区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水池、花坛的情况属实。我局辖区中队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该问题,第一时间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加强管理,同时找到该违规业主,要求全部拆除并恢复原貌。2021年8月30日,执法人员已督促业主拆除了全部违规水池及花坛。 以上是我单位对留言来信的回复,如果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和建议,请直接和我们联系,联系方式:0556-7824385。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和文明创建的关心和支持! 宿松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