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,减少环境污染、切实保障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办法的意见。
一、征求意见时间:2021年10月8日-2021年11月7日
二、意见反馈: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县公安局。
联系电话:13855693976,邮箱:1098939374@qq.com,联系地址:宿松县东北新城县公安局业务大楼,邮编:246500
2021年10月8日,《宿松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管理实施办法》通过宿松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截止2021年11月7日,未收到反馈意见。
特此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