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编号: | 20211027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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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
信件标题: | 关于北门街临时建筑物拆除情况的反映 |
来信时间: | 2021-10-27 13:08:23 |
承办单位: | 县城市管理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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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间: | 2021-10-29 15:41:53 |
回复内容: |
杨先生: 您好! 您于2021年10月27日在县长信箱来信我局已收悉,来信反映的问题,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,现回复如下: 经核实,您前期已多次向市政府热线、书记信箱进行投诉,我局对投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答复。针对您反映贺金龙户未拆除的违建棚亭问题,我局依照法定职责已履职尽责。目前,县司法局认为该案情况复杂,为进一步查清事实,对我局下达了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,行政行为暂时中止。下一步,待县司法局对该案件定性结果明确后,我局再依法作出处理,并第一时间回复您处理情况。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,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和建议,请直接和我们联系,联系方式:0556-7821120。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和文明创建的关心和支持! 宿松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|